有这样一种说法:20年的改革成就斐然,但最大的失误是教育。忽视教育的恶果正在整个社会的诸多方面暴露出来。
从文化知识这方面看,足球运动员,其他项目也一样,是“失天不足,后天失调”。毛主席讲过:“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,而愚蠢的军队是无法战胜敌人的。”一针见血。现在有些体育明星的成才模式是:少体校——青年队——省市成年队——国家队,打从这些有点体育天赋的孩子们进入少体校那天起,也便走上了一条畸形发展之路。文化基础课被置于次要地位,校方不重视,教练不重视,学生自然不会重视,专项训练压倒一切,至于学习,有时间就“三天打渔,两天晒网”,一旦有比赛,那就“停课没商量”。据说在某届中国男足国家队的知识测验中,竟有队员回答:长江流入黄河。这一点都不可笑,绝大多数成年运动员就综合知识而言,水平还达不到初中毕业的要求。
足球运动员收入高出普通公民几十倍,其中固然有些问题,但必定有市场经济下存在的理由,如果没有市场,想高也高不起来。关键是为什么有了钱之后会去胡作非为?无知是根本,加上道德水准低下,再成了“暴发户”,三样齐全,怎么能不胡来?
足球是社会的缩影,社会上的形形色色、消极腐败在足球界都会反映出来。足球是一面镜子,运动员缺乏职业道德、敬业精神,正是眼下不良社会风气的体现。相比而言,我倒认为足球界还算透明,关于足球的监督和批评远远好于其他领域,假球黑哨虽大多缺乏证据,但毕竟如老鼠过街,而诸如司法腐败、走私横行、股市违规操作之类,我们了解的又有多少呢?
毫不客气地说,由于教育失误、法制滞后,整个国民的职业道德水准普遍不高,足球运动员的缺陷是否也值得整个民族反思呢?千万别逮住几只猫却要逞武二郎打虎的威风!
缺乏竞争的必然结果
中国的球员为什么普遍缺少职业道德,为什么可以“踢球业余、拿钱却是职业水准(乔利奇语)”,还有原因,买方卖方市场失衡,造成奇货可居。练也好不练也好都得用,自然不服管教。黎兵近日从德乙回到四川,最深的感触是“……竞争激烈,一个位置有两三个人争,状态差教练绝不用你”,谢晖在中国放松时可以蹦迪到十二点,到德国却从不敢有此奢望,环境使然。
英格兰注册球员有330万,职业球员只有5000多,意大利注册球员110万,职业球员3200人,连克罗地亚这样的国家,职业球员与注册球员之比为600:8000,这还是3年前的数字,可咱们中国呢?注册球员10000人左右,职业球员近1000人,也就是说英格兰是600个球员中出一个职业球员,而中国差不多是10个球员中就有一个是职业化、半职业化球员。
数字是枯燥的,却真实有力,人家才称得上“金字塔式结构”,一个业余球员,如果想登上塔尖,踢甲级联赛,需要多年的奋斗,即便成为职业球员也时刻面临着被淘汰,自然会加倍珍惜。马特乌斯能踢到40岁,因为他能做到即便受伤每天也要练几小时健身。我们的人才结构差不多是圆柱形,矬子里挑大个,于是一夜之间,二流三流的统统改名更姓进入职业联赛,每年几十万地拿着,被宠着、捧着,不出事才怪呢?
球员“夜不归宿”早就算不上什么新闻,即便海埂春训,有狼狗看门都挡不住跳墙的,连以严制军的桑特拉奇不也说过“希望你们明天早晨陪我吃早餐”,这话很明白,今晚你们就看着办吧,别惹出大事来。深圳球员这事如果搁到别的教练那里,绝对是睁一眼闭一眼,至多罚点款训几句,没谁会认真,球毕竟要靠这几位“爷”去踢,教练要保住饭碗还真不能得罪他们。老塔冲冠一怒甚至放出了“他们不走我走”,结果呢?3名替补被驱逐,3名主力遭罚款,这已经不容易了。哪个俱乐部也都得面对现实,不管要夺冠还是要保级,能用的也就这么十几个人。
“集中营式管理”能否改改?
中国过去的体育体制,很有力量很有效果,体现在管理方式更近于军事化管理。足球率先走向市场,但这种色彩并未淡化。每年打完甲A、甲B后,各队的休假期好像也就是十几天,然后便是集中,元旦后则开赴海埂春训。多年来,一直说中国球员训练上不去,这是指强度,如果只算训练时间,中国球员可能会名列前茅,因为像欧洲俱乐部尽管比赛密度大大超过我们,但每个赛季间有近3个月的休假,刀枪入库、马放南山。中国人爱说“三天不练手生,三天不唱口生”,可是3个月的休养生息后,人家照样生龙活虎。
文武之道,一张一弛,从来不放松,怎么能说什么紧张。有个很有意思的现象,范志毅、徐弘、黄洪涛等不少球星的妻子都是空姐,还有很多运动员的爱情都是收获在省队、国家队,可不可以说他们赛场之外的时间、空间实在有限,才导致了这些?
体育训练能否充分挖掘和发挥人的自身潜能,必须有科学的方法与之配合,而在我们的不少教练那里,更多地表现为封闭、简单、严厉。比如’96亚洲杯前的“一天一个万米”之类。人是有思维、有情感,不是机械的工具。先贤戴震才说:在人类活动中,要认识和尊重人的选择和自由;马克思也曾讲过:“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受屈辱、受奴役、被遗弃、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”。竞技体育,在某种程度上是要挑战人类的极限,但不能借着严格管理严格训练的名义漠视人和尊严,忽略人的情感需求。如金牌、名次都必须以运动员牺牲个人的尊严、自由和健康等为代价来获得,那么,不要也罢。
现在普通公民都可以享受双休日,我们运动员为什么连春节都不能歇呢?干是干,歇是歇,互不干扰,互相促进。
训练是科学,恢复也是科学,值得认真研究。大禹治水的经验是堵不如疏,这道理可以通用。
有理还要有据,惩前亦需毖后
惩前毖后,治病救人,这俩成语好像得连着说,着重强调惩罚的教育功能,而对六名球员违纪事件的报道乃致处理给笔者的感觉是——失度。某报此番大肆报道6名球员违纪事件可谓名利双收,抢了条大新闻,不妥之处也有。先看那条大标题《深圳六名球员嫖娼被捉》,俗语道,捉奸拿双,夜不归宿和嫖娼可绝对是两码事,前者违规,后者犯法,差别大了。
法治应体现在细微之处,比如电视报道一则抢劫案,画面上被捕的满身血迹且利刃在身,人证亦有,明明是罪犯无关之,却也要称之为“犯罪嫌疑人”,这是进步,因为犯罪事实依然有待证实。在被证实违法犯罪前,必须要认定他是清白的,这也是民主社会的标志之一。关于那6名球员的所作所为,的确让人失望、愤怒,不管是不是嫖娼,但这并不意味着别人就可以感情用事。假如我开车闯了红灯,这自然违规,您扣分、罚款理所应当,可您如果吊销驾照、扣下车子这就不行,一切必须按法规来。6人中有3个被取消比赛资格,也就是被扣了驾照和车子,他们中是否有人只是闯红灯不得而知。如果只是出去喝酒并未嫖娼,却遭此重罚,我若是当事者,一定要上告,通过法律讨还应得之利益,即便是违规之人,也有这样的权利,法庭毕竟只认证据。
深圳方面欲与该报对簿公堂,刚放出话来,该报这边即组织了整整5个版面反击,让人充分感受到媒体的力量,但这些文章中感性色彩偏重,理性思考不足,只重“惩罚”而忽视教育,惩前有余,“毖后”不足。
照我看来,媒介更重要的功能是让人“知”,应用更多的精力沉下去调查而不是浮上来评说,把鸡毛蒜皮、蛛丝马迹弄得更清楚些,无论是谁,判断起来都有基础,最后判罚也就成了教育。
惩罚的是这6个人,得到教育的却是所有知道这件事的人。回到这件事上,听听当事人的诉说恐怕是极其重要的环节,即便罪犯也还有辩护权呢,何况他们。以前足球界有多起处罚,找不出处罚的明文依据也这样处罚了,而且当事人“个个服法”,很快就没有下文,结果留下一大堆糊涂。
中国足球如今的形象已惨不忍睹,是该“乱世用重典”,可也得用对地方,要有理有据有节才是。